建校时间:
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日前印发《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2020—2023年)》,提出“十四五”期间,高职院校“双高计划”建设覆盖率达到50%以上。云南省高校设置评议委员会专家组对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升格为普通高等学校进行了实地考察,并公布了《拟新设本科基本办学条件表》。在《拟新设本科基本办学条件表》中,申请建校名称为丽江师范学院,建校基础为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一、学校简介
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是教育部批准成立的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滇西北唯一的公立高等院校。学校始于1906年丽江府中学堂师范简易科,1913年改设省立第六师范学校,1942年创办国立丽江师范学校,1956年创建丽江师范学校,1968年更名丽江地区师范学校,1995年再更名为丽江民族师范学校;1978年开设丽江师专班,1984年在丽江师专班基础上建立丽江教育学院;2001年丽江教育学院与丽江民族师范学校合并组建新的丽江教育学院,2006年丽江教育学院改制为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历经117年的办学实践,学校形成了“百年师范教育传统深厚、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示范显著、服务滇西北发展卓有成效”的办学特色,为滇西北经济社会发展、民族团结进步、边疆和谐稳定、基础教育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被誉为“滇西北教师的摇篮”。
二、学院设置
学校设有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师教育学院、学前教育学院、旅游与经济管理学院、艺术学院、应用技术学院、体育与健康学院、外国语学院、文学与传媒学院、数学与信息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创新创业教育学院等12个学院,其中教学实体型学院10个。现有全日制在校生9106人。建有校内实验实训室139个(其中,省级高等职业院校专业实习实训教学基地4个)、校外实习实训教学基地113个(其中,省级高等职业院校专业实习实训教学基地2个、附属幼儿园2所、附属九年一贯制实验学校1所、附属高中2所)。
三、地理位置
学校位于拥有“世界文化遗产、世界自然遗产和世界记忆遗产”三项桂冠的历史文化名城、世界著名旅游胜地云南省丽江市,以丽江厚重的文化底蕴为依托、优美的自然风光为环境,招收来自云南省及全国十七个省(市、自治区)的学生。
四、办学条件
学校目前开设有语文教育、学前教育、数学教育等19个教育类专业以及旅游管理、艺术设计、会计等27个高等职业类专业。具有国家、云南省高校“示范专业”、“重点专业”、“精品课程”等教学质量工程项目57项,位居省内同类高校前列。学校现有全日制学生6000多名,教职工435名,其中专任教师350人。专任教师中有教授、副教授110人,硕士、博士195人 ,“双师型”教师188人。另有来自行业、企业等的兼职教师174人。学校按照高等教育的规律办学,全面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人才培养质量优良,毕业生就业率多年均超过全省平均水平,2012年至2014年连续三年荣获云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考核一等奖”。
五、合作交流
扎根丽江办大学,完善“校地共建、城校共生”协同育人机制。全面落实华东师范大学、南京晓庄学院、长沙师范学院、云南师范大学等四校“组团式”对口支援工作,全力实施教育部“师范教育协同提质计划”项目,提高教师培养质量。拓展与行业企业合作的广度和深度,推动“英才培养”“订单式培养”等合作办学模式,通过产教产学融合,服务地方发展,服务学生发展。服务教育对外开放战略,积极与菲律宾、泰国、缅甸等国高校开展人才培养的交流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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